Kaiyun新闻
时间:2024-11-29 21:13:38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因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与维护,着力解决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及时疏散,消防车也能快速进入,火势能在第一时间扑救。
《消防法》第28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问题,需要物业、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单位共同管理,更加需要你们的积极支持。为了消除您身边的隐患,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我们在此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在楼梯、楼道、防火门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以及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避免紧急时刻影响逃生、影响灭火疏散救援。
二、不在消防车通道上安装固定的栅栏、隔离墩等物品,车辆不要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不要设置防盗窗、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熟知消防安全常识,遇到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主动参与监督管理,发现有占用消防车通道和应急逃生通道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做好消防通道畅通工作。
请广大居民和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主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让我们齐心协办共同消除火灾隐患,共创平安和谐的美丽家园。
1.消防“生命通道”是指:消防车通道、单位(场所)以及居民住宅用于疏散逃生的通道,包含人员密集场所用于应急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门窗。
2.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