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SENSE
疏通常识
时间:2024-12-14 04:57:06
为充分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体现范县的历史、地理和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区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地服务城区管理,市政建设,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城南规划道路进行命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从范县城区建设的现状出发,体现城区总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以构筑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为目标,增强地名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体现范县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方便社会使用。
(一)体现城区特色。通过对道路的命名充分体现范县的历史、地理和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区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地服务城区管理,市政建设,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二)科学性、时代性。道路名称力求名副其实,彰显范县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要尊重历史、体现规划、含义健康、寓意鲜明;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为体现地名命名的公开透明、规范、科学合理,特此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为期五天。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个人提出的道路名称要注明地名含义、名称出处、寓意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