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SENSE
疏通常识
时间:2025-08-05 19:36:40
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岚经发〔2017〕282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以来以区经济发展局和区经济发展局直属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这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范围不包括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管理方式后的区农业发展局、原区旅游发展局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以及区经发局成立后相关职能划转其它区直单位管理的原区经发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起草的、以区经济发展局和区经济发展局直属单位名
一、《关于依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岚综实经发〔2012〕147号)等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详见附件1);
二、《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综实经发〔2011〕175号)等1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详见附件2)。
关于依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关于做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宣贯和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区多产权和多业态的商贸市场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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